昨天晚上有感某些人写文章生吞活剥别人的文字,在Blog上写了一篇《做文抄公也要有风度》。今天从广州回到北京,开机上网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系统给我发的回复通知信。大凡在网上写点东西的人,对回复多少有些期待,我自然也不免俗,看到有回复,实话说心中还是窃喜的。不料看到回复后,感觉却是中了一支冷箭。

回复照录如下:

回复:做文抄公也要有风度 悟空 12/4/2005 10:38:00 AM
诚然,被别人盗用是不爽的。可是,从您的博客来看,你的中文运用能力,和对英文的理解能力水平还是处在一个误人子弟的水平,如此的强烈的反应不免让我怀疑您就好像是过了妙龄期的黄脸婆,过度盼望着被每人性骚扰,以达到提高身价的目的,却不可避免的患上了·被强奸幻想症·。

也许潜心钻研点学问,少出点凭着自己的一知半解而写的东西,比在这里抱怨别人要对自己和社会有意义的多。以我的经历看来,对着社会最有危害的人不是那些一无所知的文盲,而是那些一知半解而自以为是的人。

我从来没有自诩中文或英文大师,写点文章自娱,想必还不至于“误人子弟”。或者这位可敬的读者,认为自己属于“被误”那方,阿弥陀佛,请您稍移芳驾、法眼往别处照,以免自误。再者,即便我的文章错漏百出,也罪不至于别人随意生吞活剥——如果著名刊物的著名作者,连对烂文章都要实行“拿来主义”,简直就是该著名刊物的著名悲哀。

回过头来说,虽然我不是中文或英文大师,普通的作文技术和逻辑常识还是有的。这位读者的回复,不但逻辑混乱,而且连最基本的中文词法句法,都有点不堪入目。回复第一段中那个超级长句,就是集逻辑混乱和用法错误之大成的杰作。连引号都不会用,实在把海外华人/华侨的脸丢得够呛。

所以我必须对这篇回复第二段提出的论点表示同意。以我们的经验看来,“对着(错字照录)社会最有危害的人不是那些一无所知的文盲,而是那些一知半解而自以为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