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文抄公也要有风度

俗语有云“天下文章一大抄”,古人亦有诗云“寻章摘句老雕虫,朗月当空拉月弓”,可见做文抄公一事古今中外皆有之,“集句”甚至还是文学中一种特别有趣的做诗法——盖越能集句成篇,越显得你熟读诗书也。


然而做文抄公也要做得有风度。最近某三联生活周刊中一篇文章的作者就做得很不地道。该周刊2005年第42期(2005年11月14日)题为《博客的人间指南》(P30)、署名苗炜的文章,大段引用我的一篇译文,且生吞活剥,把原文和译文中一些相当有价值的描述砍掉了。原文写到“八条原则”,该文略掉了“导言”和第4、5、6条。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原文第五条如下:


5. Do not steal. 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is not permission to rip someone off. If you take an idea or a link, make sure you credit it to the appropriate person. If you borrow an image, make sure the attribution is present and correct. If you steal someone’s design, at least have the decency to change the colors. Do not steal a design and then ask for a link. That’s like stealing someone’s watch and then asking them if they know how to change the battery.


(译文:5. 别剽窃。Creative Commons授权不允许把别人生吞活剥。从别人的blog获得灵感,就要标明灵感的来源。如果借用一幅图片,确定链接信息正确。就算要盗用他人的设计,至少也请保留一点点“换颜色”的正派风范。千万别盗用设计,跟着又去要求交换链接。这就像偷了人家的表,然后问人家怎么换电池一样。)


更为可笑的是,该文声称“《纽约日报》曾发表一篇类似Blog使用指南的文章……”云云,须知此文并非来自纽约日报,来源在Gothamist,一个base在纽约的电子公告板系统(BBS)。


我曾写过,三联正在堕落。原来指其图书而言,现在看来,连杂志似乎也可划入堕落之列了。

做文抄公也要有风度》有13个想法

  1. 诚然,被别人盗用是不爽的。可是,从您的博客来看,你的中文运用能力,和对英文的理解能力水平还是处在一个误人子弟的水平,如此的强烈的反应不免让我怀疑您就好像是过了妙龄期的黄脸婆,过度盼望着被每人性骚扰,以达到提高身价的目的,却不可避免的患上了·被强奸幻想症·。

    也许潜心钻研点学问,少出点凭着自己的一知半解而写的东西,比在这里抱怨别人要对自己和社会有意义的多。以我的经历看来,对着社会最有危害的人不是那些一无所知的文盲,而是那些一知半解而自以为是的人。

  2. 悟空大叔这么说就不对了,不管人怎么样,首先人家被抄袭了就有控诉的权力,您在这转移话题可不是好现象。

  3. 所以我现在很懒得动笔,写出来刚刚往blog上一放,几天后google一下,就出来好几十条。许多连出处和作者都不注明,让人觉得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还没打成米就被别人下锅了,呵呵。

    楼上几个说小气的人一定没有真正的被别人抄过,也许一直都是在抄别人吧。

    不怕你抄,怕你抄完还趾高气扬,自以为了不起。

    另,grhunter还是grhunter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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