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末小语

2003年底,我从广州到北京,开始了逐水草而居的北漂生活。2005年初,我从静安东街搬到芳园里,因为公司搬到了酒仙桥。我又搬了,现在坐在新居写这篇Blog。房东在下午给我发短信,告诉我ADSL用户名和密码。她说:改包月明天生效,晚上12点之前,每小时5元。


房东的短信让我感到2006年元旦的重要性。元旦到了,我就可以包月上网。1996年,我在学校从内部网上BBS;1998年,我在教师宿舍拨163以2k/s的速度下载UO;2000年装上了ISDN,下载速度达14k/s,狂喜;2001年用上ADSL,刚装上就在线看Michael Jackson演唱会;2002年买房,用小区宽带后又改用ADSL。转眼上网快10年了,感觉自己像是一头撞到互联网上的一只飞虫。大网晃晃悠悠让人陶醉,只是,不知道蜘蛛会在什么时候一口咬来。


现在我坐着等2006年扑面而来。一个小时后,我要打开窗子。一阵寒风将从地面或空中直杀进这位于楼房第15层的小小公寓。那时,已是诸事未卜的新年。

啡厅偶记

邻桌,是海归和他的做市场营销的女性朋友。海归说汉语,一句里面总有两三个英语词;他的同伴也是,不过东北腔浓重。


海归说:“中国人在外国精得很,外国人笨。我们离开英国的时候,用credit card,买discman,透支刷;买digital camera,透支刷;买什么都透支刷。打定将来不回来的主意,英国人能奈我何?”


早先也听新加坡的朋友说,自从中国留学生增多,公车自动售票就改成了上下车刷卡。这些自以为精明的同胞,我觉得只有一个广州白话词可以形容,那就是——


贱格

一语成谶

今年9月,在和微软研究院的Marc吃饭时,他表达了对SNS泄露用户隐私的忧虑。很不幸,他一语成谶,证明了自己在成为乌鸦嘴方面的潜力。


刚才看到谢朝晔的Blog,访问了文中地址并查询后,倒抽一口冷气。这个网站号称“全概念的人际搜索网络”,说白了就是查找某人的相关信息。我输入自己的名字“韩磊”后,在搜索结果的第16页(共38页!)找到了自己的信息——



点击“详情”,被要求输入真实邮件地址,以发送验证码。当然这是服务商收集邮件地址再拿去卖的卑劣手段,但由于我相信gmail有金刚不坏之身,所以也就输入了。不过截至目前,我还没有收到任何验证码。


即便不能进入“详情”页查看,我一样相信该服务商的说法,因为在搜索结果页的确有我的真实信息。看看服务商怎么讲的:



中国国内由于自身的历史、地域及国家发展原因,一个人一生中的经历变化较大;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一生中发生了至少两次以上的地域变动;对于寻找熟人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但通过传统的方式去找曾经幼时的好友,昔日的同学或同事,已经很难实现,所以Ucloo推出搜人引擎就是为了让每一位朋友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想找的人!其功能分为并逐步实现如下:


1 背景搜索


通过Ucloo,用户可以查找到相关人员的教育及工作背景、学历、婚姻状况及个人自述等。


2 联系方式搜索


Ucloo提供个人联系方式,例如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家庭及工作地址、MSN、QQ、等资料搜索。


3 职位分类搜索


Ucloo可以按照职位分类进行搜索,方便公司找到合适的员工及对员工的背景进行搜索调查。


4 对外国人的搜索


Ucloo可以搜索北美、西欧、日本、澳洲、新西兰等国人员的基本背景,婚姻状况,犯罪记录等信息。


5 反向搜索


可以通过Ucloo查找谁在这里找过你,通过搜索者留下的信息,用户可以找到曾经搜索过你的人。


6 联系信息地图搜索


Ucloo通过联系方式的搜索,正确提供给用户地图的检索,在全球进行定位功能。


7 照片比较搜索


Ucloo使用高科技术,对用户通过网络或手机上传的照片进行比较搜索。


8 信息发送平台


当Ucloo查找到用户资料后,假设对方留下了一些IM工具的帐号,就算你未装那些IM软件,你也可以通过Ucloo网站向对方的IM工具(比如ICQ, MSN, Yahoo Messenger, OICQ等)发送信息联系对方。


几个月之前,我曾经以调侃式的语气,向一个创业团队介绍了“搜索人”的点子,他们没有接受。没有接受是对的,这种服务太恐怖了。看到自己的个人资料,赤裸裸地放在一个任何人都可以访问到的网页,我感到非常无助。电影《手机》讲述了“手机让人无所遁形”的故事;如某小说家所言,现实永远比小说荒谬,比起这家服务商,《手机》的故事太平淡了。


在文首提到的文章中,作者怀疑是某同学录服务提供商出卖了用户数据。我不敢下此判断,说不定是搜索服务商盗取了人家的数据也未可知。无论前者还是后者,总之有人很无耻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公布了用户数据。用户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个人信息是自己的财产。我已经给该服务商发送邮件,要求他们停止侵犯我的隐私权;假如交涉未果,我将对该服务商提起诉讼。


(2005-12-16 16:52补记)紫蓝回复——



我搜自己,只有N年前在该同学录上注册的信息和班级。

于是上同学录查看个人资料,发现也填写了单位住址等,但因选择了“保密”而未被公布。


看来同学录数据是被盗取无疑了。另查该网站“免责声明”,有如下说法——



5、任何个人资料如果不想被Ucloo收录,应该及时向服务网站或Ucloo反映,或是在网站的页面中根据拒绝蜘蛛协议(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加注拒绝收录的标记,否则,Ucloo将视其为可收录网站。


真是强盗逻辑。照此推论,我得在自家大门上钉块牌子:本住宅纯私人所有,请勿擅自入内盗窃,谢谢合作。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强盗帮有公告:



任何个人财产如果不想被我们拿走,应该及时向行窃者或本帮反映,或是在门口加注拒绝被窃的标记,否则,本帮将视其为可行窃住宅。

是谁不作为

为了实现一个联机查询图书信息的功能,到处找ISBN在线查询站点。外文书还好,有现成的WebService可用;中文书就可怜了——怎么也找不到开放的接口。最后这个功能还是完成了,用的是霸王硬上弓的办法:代码直接访问某图书馆查询页面,Post查询条件,分析结果页面。这个且不说他。


我想说的是在查找ISBN在线查询服务的过程中,看到的一个站点:中国ISBN中心。顾名思义,该中心正是给境内各出版社分配ISBN的国家机构。据我冒昧的判断,该中心应该拥有中国最全的出版物数据库。不过,在该中心的公众网站上,查询结果却令人失望——



看到了吗?48条记录。难道我们能相信,中国自采用ISBN以来,只出版过48本书吗?而且这个列表里面,举目皆是地图、旅游图、方志,咱们国家真个是地大物博,发展旅游业乃国之大计也……


我仍然坚信,在某个大院(或大楼,反正门口都站着警卫,闲人忙人一概免进)里的某个光明或阴暗的房间,一定有那么几台设备,或许是计算机,或许是磁带机,或许只是一些光盘;在这些设备上面,一定记录了中国所有采用ISBN的出版物列表数据。然而,我们却无福消受。无福消受的原因,是有人不作为。


每个人都知道,知识是公共财产,获取知识的途径,也应该是开放的。不作为,把公众求知的道路堵死了。那么,到底是谁不作为?


最大的不作为,存在于观念之中。最外层是一个功能缺失的网站,往里是不开放的数据库,再往里是某领导的命令,再再往里,深入到该领导的大脑,再再再往里,深入到一种共性的治观,我看到一句古话: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来让我帮他们补充一句:民知,则国乱。

大胡子David I和疲惫的李维

大胡子David I终于来了。


2005年12月6日下午十三点五十分,我坐在活动现场外面的接待台后面,等待David I。他们一行没找对地方,程琰下去接。这时会场已经坐满,聊天室中网友也在等待。


电梯门开了,李维第一个走出来。我迎上去,“很久没见了”,两个人同时说。然后我看到大胡子David I似乎在电梯门口和Borland的Vivian抢道,闹了点交通堵塞——我这样说是有道理的,David生得实在高大威猛,不但胡子大,肚子也够大。


David看到接待台旁边的易拉宝海报,大为惊讶:Ivar Jocobson、Martin Fowler等一票人在CSDN做活动的相片,把他吸引住了。不过我们没让他继续停留,现场听众等得恐怕已经不耐烦啦。在孟岩和李维一路走一路聊的当口,我把David引入现场。李维进来时,得到的掌声比David多一些;也难怪,毕竟大家对李维的熟悉程度会高一些。


然后是两个钟头的现场对话。David比较健谈,基本上一个问题能回答十几分钟,所以整个过程没说几个话题就过去了。现场翻译水平本来很不错,而且明显做过准备,但遇到一些术语时,仍然没处理好。当然这没有产生什么负面影响,David所讲的,在座人士都很了解,即便不用翻译,想必也可沟通罢。


看到David讲得眉飞色舞,李维坐得百无聊赖,我悄悄跟孟岩商量:让李维回答两个问题,他在打呵欠啦……



疲惫的李维和大胡子David I


李维说:我打呵欠不是因为无聊,而是我太累了。到大陆来已经两个星期,马不停蹄在各地参加Delphi 2006发布会,快扛不住了。


不过,疲惫的李维讲话还是一如既往地风趣。他说:“我为什么会走上编程这条路?因为读书的时候,某天上课打瞌睡,朦胧中听见老师讲,每天编写5行代码就够活命了——Pascal语言里面,三个Begin…End语句对就有六行,每天写几个Begin…End就能挣到足够的钱,多爽!”当然这是玩笑话。李维真正认识到编程的妙处,是在勤工俭学管理机房的时候,看到别人用不同的方式写Fortran代码解决一个问题,才觉得编程很有意思。他给中国程序员的建议是:Open your mind,不要成天争论什么语言好、什么开发工具好;Anders、Chuck、Danny这些大牛,绝对不止精通一种语言。


相对而言,David的建议更为生活化——Keep reading, programming; you can eat, but don’t sleep. 一天睡四个小时就够啦,其他时间都用来编程;而且,4个小时的睡眠里面,也要梦见编程。


这次活动,让我明白了为什么Borland会让David一直负责BDN(Borland Developer Center)——这老头亲和力太强了。在我替场外网友向他提问时,他对着我举起了Canon相机。在我们没有上传到CSDN网站专题的相片中,有一张是David和工作人员“对照”的。


如果David能代表Borland的面貌,多好。以前Borland给我的印象,就是一种对开发人员极具亲和力的感觉。学习Delphi的那些年,我在Borland Newsgroup里面得到包括TeamB在内的许多人的热情帮助,也从BDN得到大量资讯。2001年之所以要做CoDelphi,也是因为想帮助中国开发者得到中文化的Delphi资讯——直至今日Borland仍然没有能力提供足够多的本地化内容,小公司的资源紧缺问题,让Borland丧失了许多机会。


记得在Borland发布Diamondback的前夕,我特别想看到不是Diamond back,而是Borland back,回到社群中。新CEO上任,或许能有所改观,而Danny Thorpe离开Borland去Google,却使人惆怅。如果真如传闻所言,Borland将转战咨询市场,我会十分痛心。


最后,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李维有意写一本关于ECO的书,或是翻译目前包括ECO Team和RAD Team都在参与写作的那本书。坏消息是:他可能安排不出时间完成这个计划。



David I和我——看看他有多高大威猛


P.S. 对我个人也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李维说我握手很有力。坏消息:他接着说我又瘦了。老兄,我还有得可瘦吗?


聊天现场实录请见http://www.csdn.net/subject/borland05/

片语书评:《骑兵军》

“用诗的语言,描写血与火。”

《做文抄公也要有风度》后记

昨天晚上有感某些人写文章生吞活剥别人的文字,在Blog上写了一篇《做文抄公也要有风度》。今天从广州回到北京,开机上网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系统给我发的回复通知信。大凡在网上写点东西的人,对回复多少有些期待,我自然也不免俗,看到有回复,实话说心中还是窃喜的。不料看到回复后,感觉却是中了一支冷箭。


回复照录如下:



回复:做文抄公也要有风度 悟空 12/4/2005 10:38:00 AM
诚然,被别人盗用是不爽的。可是,从您的博客来看,你的中文运用能力,和对英文的理解能力水平还是处在一个误人子弟的水平,如此的强烈的反应不免让我怀疑您就好像是过了妙龄期的黄脸婆,过度盼望着被每人性骚扰,以达到提高身价的目的,却不可避免的患上了·被强奸幻想症·。

也许潜心钻研点学问,少出点凭着自己的一知半解而写的东西,比在这里抱怨别人要对自己和社会有意义的多。以我的经历看来,对着社会最有危害的人不是那些一无所知的文盲,而是那些一知半解而自以为是的人。


我从来没有自诩中文或英文大师,写点文章自娱,想必还不至于“误人子弟”。或者这位可敬的读者,认为自己属于“被误”那方,阿弥陀佛,请您稍移芳驾、法眼往别处照,以免自误。再者,即便我的文章错漏百出,也罪不至于别人随意生吞活剥——如果著名刊物的著名作者,连对烂文章都要实行“拿来主义”,简直就是该著名刊物的著名悲哀。


回过头来说,虽然我不是中文或英文大师,普通的作文技术和逻辑常识还是有的。这位读者的回复,不但逻辑混乱,而且连最基本的中文词法句法,都有点不堪入目。回复第一段中那个超级长句,就是集逻辑混乱和用法错误之大成的杰作。连引号都不会用,实在把海外华人/华侨的脸丢得够呛。


所以我必须对这篇回复第二段提出的论点表示同意。以我们的经验看来,“对着(错字照录)社会最有危害的人不是那些一无所知的文盲,而是那些一知半解而自以为是的人。”

做文抄公也要有风度

俗语有云“天下文章一大抄”,古人亦有诗云“寻章摘句老雕虫,朗月当空拉月弓”,可见做文抄公一事古今中外皆有之,“集句”甚至还是文学中一种特别有趣的做诗法——盖越能集句成篇,越显得你熟读诗书也。


然而做文抄公也要做得有风度。最近某三联生活周刊中一篇文章的作者就做得很不地道。该周刊2005年第42期(2005年11月14日)题为《博客的人间指南》(P30)、署名苗炜的文章,大段引用我的一篇译文,且生吞活剥,把原文和译文中一些相当有价值的描述砍掉了。原文写到“八条原则”,该文略掉了“导言”和第4、5、6条。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原文第五条如下:


5. Do not steal. 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is not permission to rip someone off. If you take an idea or a link, make sure you credit it to the appropriate person. If you borrow an image, make sure the attribution is present and correct. If you steal someone’s design, at least have the decency to change the colors. Do not steal a design and then ask for a link. That’s like stealing someone’s watch and then asking them if they know how to change the battery.


(译文:5. 别剽窃。Creative Commons授权不允许把别人生吞活剥。从别人的blog获得灵感,就要标明灵感的来源。如果借用一幅图片,确定链接信息正确。就算要盗用他人的设计,至少也请保留一点点“换颜色”的正派风范。千万别盗用设计,跟着又去要求交换链接。这就像偷了人家的表,然后问人家怎么换电池一样。)


更为可笑的是,该文声称“《纽约日报》曾发表一篇类似Blog使用指南的文章……”云云,须知此文并非来自纽约日报,来源在Gothamist,一个base在纽约的电子公告板系统(BBS)。


我曾写过,三联正在堕落。原来指其图书而言,现在看来,连杂志似乎也可划入堕落之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