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八月,刘邦攻打武关,进入了秦国地界。秦相赵高惊慌失措,谋弑了秦二世皇帝,还遣使求和,希望能与刘邦把关中大好河山切巴切巴分了,各自为王。刘邦哪里肯干。九月,赵高立秦二世的侄儿子婴为秦王哪知反而被子婴派人干掉了。子婴做掉赵高后,调兵遣将守住峣关。刘邦打算强攻,张良献策说:“秦兵军力还很强,不可轻敌。最好是先派人到山上去挥舞旗帜、疑惑敌人,然后再让郦食其、陆贾去游说秦将,利诱他投降。”刘邦照此办理,秦将果然同意投降。刘邦正想和对方签合同,张良又献计说:“只有秦将打算叛变,恐怕他手下坚决不干,还不如趁他懈怠之时,偷袭一把。”刘邦言听计从,带兵绕过峣关、翻越蒉山,奇袭秦军。在蓝田以南打了胜仗。跟着又在蓝田北边大胜。
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主圣人义取天下。刘邦军队到达霸上,秦王子婴把自己绑了个结结实实,披麻戴孝、白衣白马,还把绳子套在脖颈上,做出要自杀的样子,跪在路边等刘邦发落。有人劝刘邦把子婴杀了,刘邦说:“怀王派我来,是因为我宽厚待人。再说,人已经投降,杀了他反而不吉利。”于是西入咸阳。刘邦正要入秦宫逍遥快活一番,被樊哙、张良生生给拉住,只让他封住存放贵重宝物的库房,仍然还军霸上。萧何有点收藏的嗜好,偷偷把秦丞相府中的图书、文件之类来了个江山一笼统。十一月,刘邦把咸阳周近各县的地痞流氓、好勇斗狠之徒召集到一起,宣示说:“秦国父老很久以来为秦君所害,诽谤朝廷的诛九族,连遛弯遇见熟人打个招呼都要被杀死示众。我曾经与诸侯相约,先入关的就做王,理论上说我该为关中王。我愿意与各位父老乡亲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盗窃的抵罪。原来的其它法律一概废除。大家该干嘛还干嘛。我带军前来,完全是为了为大家除去秦君之害,绝非暴力侵略,别害怕哦!而且,我驻扎在霸上,也是为了在诸侯军队到来时,能及时约束他们不要乱来。”说完后,刘邦又让人和前秦国小官一起到各县、乡、村晓谕四众。秦地民众大为欢喜,争相杀牛宰羊款待刘军。刘邦坚决不接受,说“军中粮食足够,我不愿意耗费民众财力。”于是民间更加拥护刘邦,就怕他当不上秦王。
这一篇中的典故很多,完全可以翻译的更有趣一些.
不知道grhunter的意思如何?
现在我感到有些矛盾。一方面想有趣一些,另一方面却唯恐违背了“帮助自己理解文章”的原义。是该尽着哪一方面呢?真头疼……
翻译不都讲究信达雅吗?翻译古文也是吧!总有最好的那一个点。
是啊,可是按照信、达、雅的标准的话,这文章就没有什么风趣的意味了。
这个雅字可以当作你所认为的雅啊?也就是趣味性就是这里雅,而非传统的雅,:),你说呢?
有一定道理。
我也赞同yayv的意思,这个“雅”字,可以重新理解一下。
挺雅的啊。
有意思,就象武侠。
有一点错误要提醒:
秦朝还没有诛九族,仅诛到攻族,所以原文中将“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译为:“秦国父老很久以来为秦君所害,诽谤朝廷的诛九族,连遛弯遇见熟人打个招呼都要被杀死示众。”,慎为不当。
不知能否接受?可再核资料。
贾铭志:秦法,族者,诛三族,即父、子、孙。隋炀帝时始诛九族。妄译之时,未多斟酌,致有此误。谢谢提醒。:)